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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外资审查政策频频出台,欧盟有“关门”倾向么?
中资企业要如何理解近期欧盟在投资审查制度上的一系列密集运作?
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夏翔公使在近期欧盟中国商会举办的“中欧商业对话”线上会议中指出,中国坚定的改革开放(政策)已让许多欧洲企业受益,也希望欧盟能同样保持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放宽对华出口限制,便利双边高技术贸易,在平等互惠和相互尊重基础上更好实现中欧合作互利共赢,为中欧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欧盟中国商会会长、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立红也表达了同样关切。 她指出,欧盟中国商会及其会员感受到欧盟有“关门”倾向,有走向保护主义的苗头,有过度规制的风险。
MWE律师事务所法国创始合伙人布哈尔特(Jacques Buhart)则表示,德法两国在欧盟的投资审查新规影响下,各自的投资监管和审查均有更加限制性的规定出台,但在实践中,法德两国政府审查制度下的审查重点主要集中于对高端技术、知识产权和国防利益及国家安全的保护,法国政府还会额外考虑保证就业的因素。两国审查的实质并非为了将外国投资者拒之门外。
中欧论坛创始人高大伟教授则指出,世界正在经历一场比2008年更为严重的危机,已经在许多领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我们必须将这场危机转化为机遇,将中欧之间的合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他指出,中欧在文明交流、生态文明、绿色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互联互通和非洲发展等领域需加强合作。
欧盟外资政策趋于保守
夏翔在会议中指出,中欧经贸关系地位十分稳固。
“欧盟连续16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多年成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夏翔表示,“受疫情的影响,今年1-5月中欧贸易额同比有所下降,但随着情况逐步好转、复工复产稳步进行,相信中欧经贸合作将重回稳定增长的轨道。”
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前5个月中国对东盟进出口增长,对欧盟、美国和日本进出口下降。
前5个月,欧盟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欧盟贸易总值为1.61万亿元,下降4.4%,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3.9%。其中,中国对欧盟出口9688.2亿元,下降1%;自欧盟进口6373.2亿元,下降9%;对欧盟贸易顺差3315亿元,增加19.1%。
夏翔指出,虽然长期以来中欧双方经贸关系进展非常良好,但欧盟自去年对中国重新定位,保守内顾倾向和趋势非常明显,而长远来看,保守、保护主义的对外政策对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
周立红亦指出,目前(欧盟方面)关门倾向、保护主义苗头和过度规制风险已经在中资企业和潜在的投资者中产生了负面的心理,因此她担心一些中资企业对欧盟市场用脚投票,而潜在投资者或望而却步。
近期,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份旨在应对外国补贴对欧盟单一市场所造成扭曲影响的白皮书草案(下称“欧盟白皮书草案”)。
欧盟白皮书草案将主要推出两个措施:首先将阻止欧盟之外的政府通过给在欧盟内部经营的公司提供补助,其次将审查超过欧盟公司一定并购企业股份比例的收购。
此外,欧委会也希望通过立法阻止那些享受大笔国家资金的外国企业收购或大笔入股处境困难的欧洲企业。
目前,欧委会正就该白皮书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23日,届时欧委会将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外资监管条例。
此前,欧盟还于2019年3月批准了《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而在此之前,德国、法国、英国等成员国就已经开始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管控力度。
德国中国商会总干事段炜指出,2016年以来,德国已连续三次修改了对外投资条例和对外投资法,主要在收并购领域进行了很严格的限制。其中一些条款的变动给政府和有关监管机构赋予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让中国企业在进入德国或者欧洲投资时充满了不确定性。
段炜呼吁,(中欧)双方应该根据两个经济体不同的发展要求不同的发展程度,双方平等地开放市场。欧盟成员国应该看到中国在外资管制上的一系列积极发展,并更多地了解中国企业的变化。
上海临港集团海外总部总经理、比利时泽布鲁日现代产业园董事长杨菁也建议,欧盟应积极打造充分公开的竞争市场,尽快形成非常明确的政策措施与法制边界,在符合商业逻辑的基础上建立无限趋同的投资规则,体现更高层次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在合作中扩大共同利益,实现发展共赢。
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针对以上现象,如前所述布哈尔特以德法举例,表示“两国审查的实质并非为了将外国投资者拒之门外。”
布哈尔特解释道,德国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将有权对非欧盟国家投资者针对敏感行业上市与非上市公司超过10%的直接或间接股权的投资进行审查,而法国对非上市公司的限制则为25%。
布哈尔特称,目前推出的措施无疑将进一步增强对外国投资的审查,但最终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荷兰凯拓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波茨曼(Job Bezemer)则表示,荷兰政府认为不应该存在大规模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
“当然,从国家安全和反恐的角度,荷兰政府会据此进行投资审查。”他说,荷兰仍然非常欢迎外国的直接投资,但电信和能源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需要进行审查。
比利时Monard Law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德布埃科(Pieter Van den Broeck)认为,欧盟和中国都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愿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这是一个积极信号,但欧盟还是向中方提出了不少诉求,他透露,比如欧盟强调有必要就补贴透明度等问题展开对话。
此前,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欧双方于5月25-2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了第二十九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双方围绕协定文本和清单出价进行了磋商,取得积极进展。
高峰指出,去年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宣布将于2020年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这一目标并未改变,“中欧双方均高度重视,希望协定早日惠及双方企业和投资者。特别是在当前新冠疫情冲击全球经济的背景下,早日达成中欧投资协定有利于深化中欧经贸合作、推动全球经济复苏。”
高峰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近几个月来,双方谈判团队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积极推进谈判,3月-5月共举行了三轮谈判,工作富有成效。目前,双方已经商定了未来几个月的谈判安排。”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11月启动,首轮谈判启动于2014年,内容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国有企业竞争中立、高端服务业开放等。
2018年7月第20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欧双方正式交换了清单出价。在2019年4月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确认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今年内取得决定性进展、2020年达成高水平协定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进一步加大了谈判的投入,增加了谈判频次。(记者康恺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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