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盈利受挫净利骤降逾69% 筹划子公司新华新材分拆上市3年终放弃

新钢股份盈利受挫净利骤降逾69% 筹划子公司新华新材分拆上市3年终放弃
2023年10月31日 14:25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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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江商报

  新钢股份被中国宝武接收后,遭遇钢铁行业经营环境不佳,公司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业绩大降。

  10月28日,新钢股份(600782.SH)公告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83亿元,同比下降18.02%;净利润4.76亿元,同比下降69.38%。

  与此同时,10月28日,新钢股份公告显示,公司同意终止所属子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华新材”)分拆上市。

  实际上,早在三年前,即2020年10月,新钢股份就提出分拆新华新材上市。

  2022年1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拟分拆子公司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不得分拆。

  新钢股份表示,因新华新材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为统筹安排新华新材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公司拟终止筹划新华新材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科技属性在加强”

  新钢股份是一家集矿石采选、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及延伸加工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公司形成了板材为主,特色鲜明的产品结构,是我国重要优质板材生产基地。

  2016年以来,新钢股份营业收入连续增长6年,从304.63亿元增至1049.11亿元。其中,公司2021年营收首次突破千亿大关。

  2022年4月,新钢股份发布公告表示,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于2022年4月23日签署了一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新钢集团间接控制公司44.81%的股份,并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江西国控仍将持有新余钢铁集团49%的股权,中国宝武则成为新余钢铁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间接控制新钢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价值为42.55亿元。

  然而,2022年,新钢股份业绩出现“双降”,营业收入达990.01亿元,同比下降5.63%;净利润达10.46亿元,同比下降75.95%。

  从整个行业来看,2022年,中国钢企先盈后亏,年度平均业绩同比下降了70%以上。

  新钢股份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卢梅林表示,2022年是钢铁市场强弱切换的关键年份,新钢股份也难以独善其身。“尽管钢铁行业目前还没有明显的改善,但钢铁已经不是过去大家印象里的传统产业了,它的科技属性在加强。”

  2022年,新钢股份研发费用达6.50亿元,同比增长6.18%,公司研发投入已连续三年超过6亿元。

  2023年半年报显示,新钢股份拥有普钢、特钢、金属制品、钢结构、化工制品产品系列共800多个品种、3000多个规格。

  新钢股份介绍,公司板材生产能力达到700万吨/年,形成了冷热轧薄板、电工钢、中厚板、特厚板系列板材精品基地,拥有钢铁专业化生产集成技术,能积极发挥品种规格配套齐全的规模优势,满足客户多种需求和个性需求,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

  “新钢股份每年都在研发新的产品,包括一些高端产品。”卢梅林表示,硅钢就是其中一种,有很高的技术门槛,公司年产量可达100万吨,细分市场份额占到近10%。

  产品三季度售价再度下滑

  进入2023年,新钢股份业绩仍在下滑。

  2023年前三季度,新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22.83亿元,同比下降18.02%;净利润4.76亿元,同比下降69.38%。

  从行业局势来看,进入2023年,钢铁行业延续去年下半年弱市行情状态,行业运行呈现钢铁产量同比增长、下游需求不强、钢材产品价格震荡走弱、叠加铁矿石等主要原燃料价格保持相对高位运行,钢铁行业经营环境承受压力,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企业效益同比降幅明显。

  分产品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新钢股份冷轧钢材产量达204.55万吨,销量达205.35万吨,平均售价达4421.29元/吨;热轧钢材产量达615.8万吨,销量达587.01万吨,平均售价达3762.17元/吨。

  而上半年,新钢股份冷轧钢材和热轧钢材平均售价分别为4512.87元/吨和3838.04元/吨,可见三季度又出现了不小幅度下滑。

  在业绩承压之下,新钢股份还放弃了分拆子公司上市。

  10月28日,新钢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终止所属子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名: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新材”)分拆上市。

  追溯历史来看,2020年10月19日,新钢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拟分拆子公司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不得分拆。

  新钢股份表示,因新华新材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为统筹安排新华新材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公司拟终止筹划新华新材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新钢股份表示,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内控整改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

  新钢股份介绍,后续公司将坚持聚焦主业、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致力于绿色钢铁、智慧制造提升经营质量。在公司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公司将充分论证、审慎决策,积极听取投资者及市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资本与实体制造的有效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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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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