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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股份(维权),代码:60046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空港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1月10日晚,空港股份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北京监管局查明,空港股份等存在以下问题:1、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3、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根据《信披办法》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空港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目前我们正在办理索赔预登记。”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一、在2020年9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买入空港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在2022年6月6日前买入空港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6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空港股份维权入口)
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索赔条件、赔付标准等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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