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49--美固科技控股: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業績報告

08349--美固科技控股: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業績報告
2020年11月13日 18:59 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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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08349--美固科技控股: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業績報告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第 三季 度 業績 報告

2 0 2 0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報告(美固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就此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載有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提供的資料,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以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或當中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業績

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未經審核業績,連同2019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入 3 31,930 17,149 68,938 55,429銷售成本 (21,311) (10,831) (45,014) (34,096)

毛利 10,619 6,318 23,924 21,333其他收入 4 4 7 260 120其他淨(虧損)收益 4 (640) 456 (234) 602銷售及分銷成本 (1,288) (1,022) (3,226) (3,441)行政開支 (3,684) (3,021) (10,642) (11,292)

經營溢利 5,011 2,738 10,082 7,322財務成本 5(a) (45) (204) (171) (652)除稅前溢利 5 4,966 2,534 9,911 6,670所得稅 6 (1,854) (1,017) (3,876) (2,957)

期間溢利 3,112 1,517 6,035 3,713期間其他全面收益 – –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間

全面收益總額 3,112 1,517 6,035 3,713

每股盈利

人民幣分 人民幣分 人民幣分 人民幣分

基本及攤薄 8 0.78 0.38 1.51 0.93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以股份為基礎的

股本 股份溢價 資本儲備

付款儲備 法定儲備 保留溢利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2019年1月1日(經審核) 3,600 20,900 9,557 1,133 4,493 9,584 49,267期間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 – – – – 3,713 3,713以股權結算股份為基礎的付款 – – – 300 – – 300轉撥至法定儲備 – – – – 659 (659) –於2019年9月30日(未經審核) 3,600 20,900 9,557 1,433 5,152 12,638 53,280

於2020年1月1日(經審核) 3,600 20,900 9,557 1,533 5,327 12,224 53,141期間溢利及全面收益總額 – – – – – 6,035 6,035以股權結算股份為基礎的付款 – – – 300 – – 300轉撥至法定儲備 – – – – 891 (891) –於2020年9月30日(未經審核) 3,600 20,900 9,557 1,833 6,218 17,368 59,47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2016年1月13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號法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已自2017年1月13日起在聯交所GEM上市。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iftonHouse,75FortStreet,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主要營業地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江蘇省南通市海門經濟開發區鷗江路66號。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於中國研發、生產及銷售玻璃鋼產品。於報告期間,主要業務乃透過南通美固複合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美固」)(本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進行。

2. 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本集團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業績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所載之適用披露規定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編製。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該等修訂於本集團的當前會計期間生效。

該等修訂對如何編製或呈列本集團於本期間或過往期間之業績及財務狀況概無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採用任何在當前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詮釋。

編製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者貫徹一致。

本集團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之綜合業績並未經審核,惟已經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3. 收入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於中國研發、生產及銷售玻璃鋼產品。

於期內,收入指已售貨物的發票淨值,另減增值稅及銷售稅、退貨及折扣。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銷售玻璃鋼

-玻璃鋼(「玻璃鋼」)格柵 13,874 11,585 31,913 37,897-美國海岸防衛隊(「USCG」)

認證酚醛格柵 – 509 163 1,761-環氧楔形條 18,056 5,055 36,862 15,771

31,930 17,149 68,938 55,429

由於本集團主要從事一項分部,即於中國從事玻璃鋼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故本集團並無就經營分部呈列分部資料,以令向本公司董事內部報告資料,以供彼等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的方式一致。

4. 其他收入及其他淨(虧損)收益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其他收入

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4 7 22 52政府補助 – – 228 –雜項 – – 10 68

4 7 260 120

其他淨(虧損)收益

淨匯兌(虧損)收益 (640) 456 (234) 602

5. 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以下各項項目後達致: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a) 財務成本

銀行借款利息 45 204 171 652

(b) 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 3,000 2,602 8,508 7,805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 126 259 370 811以股權結算的以股份為

基礎的付款 100 100 300 300

3,226 2,961 9,178 8,916

(c) 其他項目

使用權資產攤銷 9 9 28 28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501 676 1,581 1,848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

(附註(i)) 21,226 11,174 46,018 37,017研發成本(附註(i )) 1,445 1,490 4,249 5,676

附註:

(i) 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包括員工成本約人民幣4,987,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約人民幣5,343,000元)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約人民幣1,153,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約人民幣1,317,000元),該等金額亦已計入上文就各該等類別開支單獨披露的總額內。

(i ) 研發成本中包括員工成本約人民幣1,057,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約人民幣871,000元)及所消耗材料成本約人民幣3,054,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約人民幣4,184,000元),該等金額亦計入就該等類別開支單獨披露的總額內。

6.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的所得稅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即期稅項

本集團附屬公司利潤

的中國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 1,427 782 2,982 2,295遞延稅項

本集團中國附屬公司

可分配利潤預扣稅的

暫時差額的來源及撥回 427 235 894 662

1,854 1,017 3,876 2,957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規及規例,本集團毋須繳納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任何所得稅。

並無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以及2019年同期九個月作出香港利得稅撥備,原因為本集團於上述期間並無須繳納香港利得稅的應課稅溢利。

南通美固(一家中國附屬公司)須按稅率25%(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25%)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就南通美固所賺取溢利向南通美固之非居民股東ProsperousCompositeMaterialCo.,Ltd.宣派的股息須按稅率10%繳納中國預扣稅。

7. 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無)。

8. 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 3,112 1,517 6,035 3,713

千股 千股 千股 千股

股份數目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股基本盈利為人民幣1.51分(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人民幣0.93分)。

由於上述期間內並無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故並無呈列每股攤薄盈利。

9. 重大關聯方交易

本集團關鍵管理人員的薪酬(包括支付給董事及若干最高薪酬僱員的款項)如下: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短期僱員福利 294 310 886 956離職後福利 11 53 42 133以股權結算的以股份為基礎

的付款 100 100 300 300

405 463 1,228 1,389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回顧及展望

本集團是一家中國知名及領先製造商,從事多種玻璃鋼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括:(i)玻璃鋼格柵產品;(ii)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iii)複合材料地鐵疏散平台產品;(iv)環氧楔形條產品;及(v)玻璃鋼軌枕產品。

玻璃鋼的應用頗為廣泛,包括建築業、電氣和電訊工程。由於該產品具有輕質、高強、堅韌、防滑、防腐、阻燃、絕緣及易於著色美觀等特點,加之其良好的綜合經濟效益,被廣泛地應 用於石油化工、電力、海洋工程、電鍍、船舶、冶金、鋼鐵、造紙、釀造及市政等諸多行業,主要用於操作平台、設備平台、樓梯踏板、地溝蓋板、濾板等方面,是腐蝕環境下的理想構件。

鑒於玻璃鋼在作為相對新型的材料及代替傳統材料(如木材、混凝土及金屬)方面表現卓越,且以玻璃鋼複合材料製成的產品有很大潛力應用於更多領域,包括航天、能源及運輸行業,在市場漸漸成熟及有更透徹的瞭解下,管理層預期中國整體玻璃鋼市場未來兩年按5.0%的經修訂複合年增長率增長。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玻璃鋼格柵產品及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的銷售表現並不如環氧楔形條產品滿意,此乃由於該兩個產品的銷售收入較2019年同期九個月分別減少約15.8%及90.7%。由於複合材料地鐵疏散平台產品及玻璃鋼軌枕產品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並無產生銷售收入,因此本集團將於本集團產品的營銷活動中傾盡全力,積極參與更多貿易展覽,以探索海外及國內市場。此外,本集團繼續堅守在「一帶一路」沿綫地區國家推廣其產品(尤其是玻璃鋼軌枕產品)的政策。本集團希望透過所有此等努力,玻璃鋼格柵產品、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複合材料地鐵疏散平台產品及玻璃鋼軌枕產品的表現會在本年年末前扭轉。

自新冠肺炎於2020年1月爆發以來,中國中央政府已採取一系列防疫控疫措施,包括實施區域交通管制、限制或暫停文娛活動以及押後工廠復工日期等。這次疫情無疑對國內經濟造成短暫負面影響,因此中國中央政府實行一系列措施以減少對經濟的負面影響,例如減稅、減費、減息及減租。在防疫控疫措施於2020年4月獲放寬後,工廠獲准復工。儘管新冠肺炎於中國的爆發已受控至可接受水平,惟全球各地的危機已變得更為嚴峻。有跡象顯示多個國家出現新一輪疫情。若干國家已實施更為嚴謹的防疫控疫措施,包括封城。因此,本集團將繼續密切監察新冠肺炎所造成的影響,並將採取一切相關行動,以盡量減少對本集團的負面影響。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需要更積極入標競投中國及海外市場所有潛在項目。此外,本集團將繼續通過提升生產技術來提升產品認知度,務求維持有效的控制成本及增加其競爭力。另外,本集團亦將增聘資深人才,以達成其產品研發及市場擴充的目標。

銷售表現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本集團錄得綜合收入約人民幣68.9百萬元,較2019年同期增加約人民幣13.5百萬元或24.4%。收入增加主要由於環氧楔形條產品所產生的銷售收入增加所推動,惟此增加被玻璃鋼格柵產品及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的銷售減少所抵免。此外,國內市場銷售由2019年同期約人民幣26.9百萬元增加約58.6%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 月約人民幣42.6百萬元。國 內市場佔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 個月之 總銷售 的約61.8%,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 九個月 所佔約48.5%增加

13.3個百分點。

本集團按產品類別劃分的收入及毛利率詳情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銷售收入 毛利率 銷售收入 毛利率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玻璃鋼格柵產品 31,913 33.0 37,897 33.5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 163 39.8 1,761 46.2環氧楔形條產品 36,862 36.1 15,771 49.6

68,938 34.7 55,429 38.5

玻璃鋼格柵產品主要銷售予中國的企業客戶(一般為該等產品的最終用戶),以及美利堅合眾國(「美國」)及聯合王國(「英國」)的分銷商(一般按採購訂單買下產品,當中並無分銷安排)。銷售玻璃鋼格柵產品產生的收入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37.9百萬元減少約人民幣6.0百萬元或15.8%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31.9百萬元。此乃主要由於新冠肺炎爆發導致國內及海外市場需求減少所致。

毛利率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33.5%輕微減少0.5個百分點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33.0%,主要由於原材料成本上升及持續向工人支薪但客戶訂單減少導致產量低所致。

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一般銷售予中國的造船公司及海上油田建設公司。銷售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產生的收入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8百萬元大幅減少約90.7%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63,000元。銷售下跌乃由於中國及鄰近國家的造船業衰退,令客戶發出新訂單時更為謹慎。毛利率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 止九個月 的46.2%減少 約6.4個 百分點 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 個月的39.8%,此主要是由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期間,生產量大幅減少,導致未能靈活減少生產固定成本所致。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銷售環氧楔形條產品成為本集團最大的收入來源,佔本集團總收入約53.5%。開發環氧楔形條產品是以中國的風電葉片輪葉製造商為目標對象。銷 售環氧楔形條產品 產生的收入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 月的約人民幣15.8百萬元增加約人民幣21.1百萬元或133.7%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36.9百萬元。此主要是由於吸納新客戶,且儘管政府實施監管措施,現有客戶對風電葉片輪葉 製造業已恢復信 心所致。毛利率 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 止九個月的約49.6%減 少約13.5個百分點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36.1%。毛利率減少是由於客戶需求轉變導致生產成本增加所致。

按產品類別劃分的平均售價及銷量詳情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每單位

每單位

平均售價 銷量

平均售價 銷量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玻璃鋼格柵產品 281.9 113,216平方米 274.7 137,945平方米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 569.8 287平方米 636.2 2,768平方米環氧楔形條產品 69.2 533,050米 64.4 244,968米

玻璃鋼格柵產品的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平方米人民幣274.7元增加約每平方米人民幣7.2元或約2.6%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平方米人民幣281.9元,而銷量於該兩段期間之間減少約17.9%。平均售價上升主要由於切割工藝的複雜性提升,令此類產品的平均售價得以上調。

USCG認證酚醛格柵產品的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平方米 人民幣636.2元減少約10.4%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平方米 人民幣569.8元,而銷量於該兩段期間之間減少約89.6%。平均售價下降主要由於管理層嘗試透過降低平均售價,以提高銷售收入。

環氧楔形條產品的每米平均售價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米人民幣64.4元增加約每米人民幣4.8元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每米人民幣69.2元,而銷量則於該兩段期間之間增加約117.6%。由於對環氧楔形條產品的需求大幅增加,更有利於本集團提高環氧楔形條產品的銷售價格。

本集團按地理區域劃分的銷售收入詳情如下: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20年 2019年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中國 42,601 26,865美國 11,473 13,292英國 9,742 9,935其他 5,122 5,337

68,938 55,429

於中 國市 場的銷 售由 截至2019年9月30日 止九 個月的 約人 民幣26.9百 萬元增 加約58.6%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42.6百萬元,主要由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期間向中國客戶的環氧楔形條產品銷售大幅增加所致。

向美 國市 場的銷 售由 截至2019年9月30日 止九 個月的 約人 民幣13.3百 萬元減 少約13.7%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1.5百萬元,主要由於新冠肺炎爆發導致美國市場的主要客戶的銷售訂單減少所致。

向英國市場的銷售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9.9百萬元輕微減少約1.9%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9.7百萬元,主要由於新冠肺炎爆發導致英國市場的主要客戶的銷售訂單減少所致。

向其他地區的銷售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5.3百萬元減少約4.0%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5.1百萬元,主要由於新冠肺炎爆發導致比利時、法國及南非客戶的銷售訂單減少所致。

銷售及分銷成本

銷售及分銷成本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3.4百萬元減少約人民幣215,000元或6.3%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3.2百萬元。減少乃主要由於展覽開支減少所致。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1.3百萬元減少約人民幣650,000元或5.8%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0.6百萬元。減少乃主要由於研發開支減少所致。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652,000元減少約人民幣481,000元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171,000元,減少主要由於償還部份銀行貸款所致。

經營業績

除稅前溢利由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6.7百萬元增加約人民幣3.2百萬元或48.6%至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約人民幣9.9百萬元。此乃主要歸因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銷售環氧楔形條產品所產生的銷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董事及主要 行政人員於本公 司或任何相聯法 團股份、相 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

於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 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本公司 股份(「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該條所述登記冊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規定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i)於股份的好倉

身份╱

所持╱擁有權益的股份數目

佔本公司權益的百分比

姓名

權益性質

姜桂堂先生

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

163,600,000 40.9%

(「姜先生」)

的權益;受控制

(附註1及2)

法團權益

附註:

1. 姜先 生實益擁有龍 祥國際投資有 限公司(「龍祥」)全 部已發行股 本,而龍祥 實益擁有163,6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40.9%)。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姜先生被視為或當作於龍祥所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 根據沈衛星先生(「沈先生」)、姜先生、萬星發展有限公司(「萬星」)及龍祥訂立日期為2016年12月16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契據(「一致行動人士契據」),沈先生及姜先生自2014年1月1日起為一致行動人士(具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則」)所賦予的涵義),而沈先生、姜先生、萬星及龍祥為一致行動人士,直至彼等以書面終止的日期為止。因此,於2020年9月30日,姜先生連同沈先生、萬星及龍祥控制本公司全部股本的40.9%。

(ii)於相聯法團普通股的好倉

佔相聯法團權益的百分比

董事姓名 於相聯法團的職位

姜先生 龍祥的董事 龍祥的100%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概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任何須記 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 貨條例第352條存置之登記冊內之 權益及淡倉,或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須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董事購買股份或債權證的權利

除本報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於期間內並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可藉購入本公司或任何法人團體的股份或債權證而獲益,而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彼等的配偶或未滿18歲的子女於期間內概無擁有任何可認購本公司證券的權利或曾行使任何該等權利。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

於2020年9月30日,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或公司(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條文向本公司披露之權益及淡倉;及須記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及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有權利可於任何情況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之5%或以上:

所持╱擁有權益的普通股數目

佔本公司權益的百分比

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沈先生(附註1及2) 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的權益 163,600,000 40.9%

萬星(附註1及2) 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的權益 163,600,000 40.9%

龍祥(附註2及5) 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的權益;

實益擁有人 163,600,000 40.9%

龔慧女士(附註3) 配偶權益 163,600,000 40.9%

陳利娟女士(附註4)配偶權益 163,600,000 40.9%

黃學超先生 實益擁有人 103,620,000 25.9%

附註:

1. 沈先生實益擁有萬星全部已發行股本。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沈先生被視為或當作於萬星所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 根據一致行動人士契據,沈先生及姜先生自2014年1月1日起為一致行動人士(具收購守則所賦予的涵義),而沈先生、萬星、龍祥及姜先生為一致行動人士,直至彼等以書面終止日期為止。

因此沈先生、萬星、龍祥及姜先生共同控制本公司全部股本的40.9%。

3. 龔慧女士為沈先生的配偶,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其被視為或當作於沈先生擁有或被視為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4. 陳利娟女士為姜先生的配偶,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其被視為或當作於姜先生擁有或被視為擁有的全部股份中擁有權益。

5. 於2020年1月3日,龍祥(作為賣方)與運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運鴻」)(作為買方)訂立股份轉讓協議,以每股股份0.16港元之價格向運鴻出售龍祥實益持有的40,0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代價總額為6,400,000港元(「出售事項」)。於本報告日期,出售事項尚未完成。於2020年1月5日,龍祥(作為售股股東)與運鴻(作為潛在買方)訂立諒解備忘錄(分別經日期為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0月13日 之補 充協議 補充),內 容有 關可 能向運 鴻買 賣龍 祥實益 持有 的123,600,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0.9%)(「可能交易」),可能交易一旦落實,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的控制權變動及須根據收購守則就所有已發行股份(不包括運鴻及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已經擁有或同意將收購的股份)提出強制性全面要約。於本報告日期,龍祥與運鴻尚未訂立內容有關可能交易的正式協議。有關出售事項及可能交易的詳情,載列於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6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5日、2020年10月14日及2020年11月13日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20年9月30日,概無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須記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之權益或淡倉。

關連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本集團並未訂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須披露為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的任何交易。

重大關聯方交易的詳情載於本報告財務報表附註9。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該等關聯方交易並不構成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的上市證券

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證券。

競爭權益

董事確認,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至本報告日期,概無控股股東(即沈先生、姜先生、萬星及龍祥)、董事及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於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業務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本集團經營業務除外)中擁有權益。

董事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的規則,作為董事買賣本公司證券的操守守則。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內,董事確認彼等已遵守有關操守守則及買賣之規定標準。

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認為,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內,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所載的全部適用守則條文。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6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根據GEM上市規則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條文制訂其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吳世良先生、譚德機先生及黃昕先生,彼等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吳世良先生目前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及監督財務報告程序以及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提名 及監 察 外 聘 核數 師 以 及 就有 關 企 業 管治 的 事 宜向 董 事 會 提供 建 議 及 意見。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之未經審核業績。

承董事會命

美固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姜桂堂

香港,2020年11月13日

於本報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姜桂堂先生、成東先生及施冬英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黄昕先生、譚德機先生及吳世良先生。

本報告將由刊登日期起一連7日於聯交所網站(www.hkgem.com)「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頁面刊載,亦將於本公司網站(www.nantongrate.com)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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