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东数科回复上市首轮问询函:旗下三家P2P均已结清 京东白条未向京东集团输送利益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昨日下午,上交所披露了京东数科对于科创板上市首轮问询函的回复。京东数科针对公司股权结构、业务、治理与独立性、风险因素和合规性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说明。同时,京东数科还在回复中披露,共有三家子公司因申请备案试点资质曾从事P2P业务,三家主体均不再从事P2P业务,且存量业务均已结清。天眼查APP显示,京东数科旗下三家子公司对应运营的P2P平台分别为北京P2P和丰网贷、厦门P2P易汇利网贷和旭航网贷。
历经四轮融资 刘强东总持股超50%
在实际控制人方面,京东数科表示,截至目前,刘强东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数为2,437,593,314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0.35%,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份数为7,126,262,024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表决权的74.77%。截至目前,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中除陈生强由宿迁东泰提名外,其他6名董事均由刘强东提名,包括许冉、张雱、杨小平、高圣平和王瑞华。
回复函披露,京东数科分别在2016年3月、2017年3月至7月、2018年12月及2020年6月进行重大融资。
2016年3月,通过认购新增出资,红杉鸿德、嘉实元瑞、太平京创、恒世达昌、融智汇能、华晟领飞、创稷投资、跃波投资、天图投资、新岳康融、快乐微云、踱方步和卫哲参与了京东尚博的融资。本次融资完成后,京东尚博的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466.50亿元。
2017年3月至7月,京东金融进行了境内融资,2017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及“2017年7月,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本次融资完成后,京东金融的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500亿元。
2018年12月,京东金融进行了境内融资,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变更。本次融资完成后,京东金融的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1,304.34亿元。
2020年6月,京东数科进行了境内融资,本次融资完成后,京东数科的投后估值约为人民币1,322.15亿元。
不存在对京东集团的重大依赖
在业务以及对京东集团的依赖方面,京东数科表示,其数据来源多元化,且在数据采集、风险分析、用户拓展等方面不存在对京东集团的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29.50%、29.08%、29.18%及 29.89%;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业务来源于京东集团生态的收入分别为 15.20 亿元、25.25 亿元、28.83 亿元及 14.17 亿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16.76%、18.54%、15.84%及 13.72%。公司来源于京东集团生态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为京东商城用户提供延保服务、信用消费解决方案等服务,为京东商城供应商提供保理服务,为京东商城第三方商户提供产业链金融解决方案、营销推广服务,在京东集团生态场景中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科技业务等。京东数科表示,公司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上不存在对京东集团的严重依赖。
京东数科表示,公司与京东集团签署《数据信息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双方向对方共享其拥有的数据与信息。除上述与集团共享的数据信息外,公司还拥有多元化的数据来源。一方面,公司深耕金融科技、数字科技领域7年,在行业拓展和战略升级中,通过自身业务和交易不断积累和沉淀了大量用户数据,目前已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多行业、多领域的用户和数据积累。另一方面,公司积极通过合法合规的外部渠道获取更为多元的数据查询和使用权限。因此,京东集团并非公司唯一的用户数据来源,公司在数据采集和积累上不依赖于京东集团。
在风险分析方面,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风险分析模型和技术,如授信评分卡主模型,目前已迭代至第 11 个版本,模型变量 200 万维;最优决策模型,将反事实推断、强化学习、运筹学等技术应用到最优化决策管理中,预测最优化风险与收益平衡点;风控超脑智能反欺诈平台,能够实现毫秒级风险环境识别,区分可信、可疑、异常等操作行为,根据不同场景下的多种风险类型自动进行身份核验。上述模型和技术已广泛在京东集团外的场景下应用,帮助客户全面提升了风险评估及管理能力,降低了管理与运营成本。因此,公司的风险分析能力不依赖于京东集团。
此外,京东数科目前公司已服务线下超过600家金融机构、超100万家小微商户、超20万家中小企业、超 700 家大型商业中心,公司在京东集团外已拥有广泛的业务领域和生态伙伴。
京东金条和京东白条的逾期情况
针对京东金条报告期各期的逾期情况、发行人是否承担信用风险的问询。京东数科表示,截至2017年 12 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平台促成的京东金条消费信贷资产90天以上逾期率分别为 0.59%、0.61%、0.68%。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京东金条消费信贷资产逾期率有所波动。但通过有效的风险调整措施,截至目前30天、90天以上逾期率已快速回落。
京东金条以信贷科技平台为主要服务模式,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对于少量自有资金出资的部分,公司承担相应信用风险。对于金融机构出资的部分,除存量业务中,有少量业务按照合同安排,由公司持牌融资担保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外,公司不提供额外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由持牌融资担保子公司担保的贷款本金余额占由公司促成的贷款本金总余额的比例为0.29%。
京东白条方面,根据资金来源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同,京东白条分为赊购和消费信贷两种模式,其中赊购模式为主要模式,截至2020年6月30日,赊购模式余额占比为超过90%。除赊购模式外,京东白条还存在少量消费信贷模式。在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提供方和最终信用损失的承担者,向个人用户收取利息和信用风险对价,并基于公司促成的贷款业务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公司支付科技服务手续费;公司不承担非自营部分的信用风险,因此不收取相关收益。
京东白条为公司向京东商城提供的信用消费解决方案,公司通过京东白条这一解决方案,基于自身的模型和技术,帮助京东商城提升销量、增强用户黏性并降低经营风险,因此公司是京东白条业务的经营主体,京东白条是以公司为主体开展的业务;在赊购模式下,京东商城基于公司的京东白条信用消费解决方案向用户提供赊购服务,因此京东商城是京东白条应收账款的原始权利人;在消费信贷模式下,商业银行出资向京东商城或其他外部零售平台支付货款,形成金融机构对个人用户的消费信贷,因此金融机构是相关信贷资产的原始权利人。
京东数科强调,与京东商城关于京东白条产品的费率定价、收入分成约定,已充分考虑京东商城基于市场利率的资金占用成本、发行人需承担的信用风险损失等因素,约定合理,不存在向京东集团输送利益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京东白条资产90天以上逾期率为1.21%,公司根据风险定价模型确定的分期服务费率为0.50%-1.20%/期(月)。
在收入分类方面。京东数科营业收入可以分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商户与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政府及其他客户数字化解决方案等。
“信贷科技开放平台模式”的具体含义,“业内率先”是否有依据?京东数科解释称,“信贷科技开放平台模式”是指,区别于自有资金出资的模式,公司利用自身生态优势及高维风险管理模型,搭建了信贷科技平台,连接了金融机构和个人消费者及中小微企业,使得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向符合条件个人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放款,帮助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领域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获客、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监控,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所促成的贷款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公司主要作为科技服务提供商收取科技服务手续费。该模式是其在业内首创,同业同类产品当时的业务模式主要采用自有资金出资,而非通过开放平台的模式提供科技服务。
民间借贷新规等政策影响
在关于政策影响方面。京东数科在补充披露中称,如果相关监管要求出现重大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例如包括调整与公司业务合作的模式或缩小与公司之间的业务规模等,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例如,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 号,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LPR的4倍为标准,取代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相较于过去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京东数科表示,虽然《民间借贷规定》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此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政策的变化可能对金融机构客户群体、利率区间也带来影响,并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规模带来影响,进而对公司与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合作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从事自营金融业务,在业务定价及经营模式等方面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相关监管机构日趋关注金融与科技服务的融合,可能会继续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在不断的业务创新过程中,公司需不断做出调整以应对法律合规要求,可能提高公司的合规成本。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以应对日益趋严的法律监管,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与蚂蚁集团不具备可比性
在主要竞争企业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方面。京东数科认为,目前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内并不存在与公司全面直接竞争的企业,但在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浪潮中,公司仍将面临来自数字科技领域、产业服务领域或生态场景领域提供细分业务公司的潜在激烈竞争。公司需要在科技能力、行业洞察和生态场景三方面保持竞争力。
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解决方案上,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业务和技术数字化的解决方案,帮助金融机构拓宽获客渠道、优化产品运营策略、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增强信息系统敏捷能力。在国内市场中,蚂蚁集团通过开放科技平台模式为消费者和商户提供信贷、理财和保险产品,但公司在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中心化分发APP、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与蚂蚁集团存在本质区别,并不具有完全可比性。若出现相当可比公司,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主要包括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的贯穿深度、金融机构客户的覆盖广度和深度。
京东数科表示,公司通过B2B2C模式,赋能产业客户(Business),与客户共建产业新生态,帮助客户提升用户体验、提高产业效率、升级产业模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自身的用户(Client),从而实现存量业务价值的深入挖掘以及增量业务的价值创造,在业务模式、发展阶段、中心化分发 APP、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与蚂蚁集团存在本质区别,在业务、财务等关键数据上不具备可比性。
三家曾从事P2P子公司存量均已结清
针对京东数科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从事P2P业务的情形,相关经营是否合法合规?京东数科表示,报告期内,京东数科共有三家子公司因申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试点资质曾从事P2P业务,为北京和丰永讯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汇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京东旭航(厦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三家主体均不再从事P2P业务,且存量业务均已结清,在报告期内均维持合法合规经营,无因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而受处罚的记录,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关于消费金融业务,京东数科表示,与京东集团已明确约定,京东集团投资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仅限于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取得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前开展消费金融业务。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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