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为何不按规定在7月15号之前出半年报告?
董秘回答(苏文电能SZ30098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企业的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也就是说半年报告的披露时间在每年7月1日——8月30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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