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上市五年多,但公司实控人刘氏三兄妹(刘兵、刘云华、刘义)所持有的股份还未实现全流通,请问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否有什么实质性承诺?未来是否有增减持股份计划?非常感谢!
董秘回答(富森美SZ00281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公司大股东刘兵、刘云华、刘义为公司董监高,所持有的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具体限售股信息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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