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如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参加要约,是否需要提前公告?
董秘回答(华图山鼎SZ30049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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