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证监会第178号令】《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所有可转债,在赎回条件满足后,都应该及时发布公告,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贵公司回答的,“如若赎回,会提前发布公告”,这显然不符合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建议贵公司董秘好好学习下最新文件!谢谢~
董秘回答(同德化工SZ002360):
您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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