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中社12月2日电扬州金泉(603307)发布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88万股,授予价格为15.97元/股。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经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并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33人,主要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与业绩考核目标相关,需在2025至2027年期间达到相应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具体要求为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而到2027年合计增长率需达到230%。此外,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持有的股票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
2024年前三季度,扬州金泉实现收入6.30亿元,归母净利润1.09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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