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消息,ST瑞科(维权)公告,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42号)。根据该决定书,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正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整改事项,尽快对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此外,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同时,公司也正在加强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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