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贝泰妮集团副总经理徐志华在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因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需要负主要责任,而被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予以出具警示函的处分。
据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徐志华在任职狮头股份总裁时,因对该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方贺兵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以及2022年至今的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等信披违规事件负有主要责任,被证监会山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徐志华于2023年10月从狮头股份总裁任上辞职之后,加入贝泰妮集团,担任公司总裁营销助理,并于今年4月升任贝泰妮副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份徐志华聘任公告的简历介绍中,对徐志华的介绍中有这样的表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显然,被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定性为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负有主要责任的徐志华,目前已经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算是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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