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康得新 SCP001,债券代码:011800757),于2018年4月2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5.5%,到期日为2019年1月15日。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截至2019年1月15日终,发行人未将足额本息兑付资金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实质违约。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康得新 SCP002,债券代码:011800840),于2018年4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5.83%,到期日为2019年1月21日。由北京银行、建设银行担任主承销商。截至2019年1月21日终,发行人未将足额本息兑付资金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实质违约。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受理申请人对发行人的重整申请、指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且发行人已披露了关于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2年5月22日,苏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hangjiagang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及Zhangjiagang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北京银行作为“18 康得新 SCP001”、“18 康得新 SCP002”的主承销商,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主承销商职责,现就两期债券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7月16日-8月15日)
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尽快落实历次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按照募集说明书等交易文件约定履行义务,暂无实质进展。主承销商将继续跟进处置进程。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主承销商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重整进展,并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稳妥拟定破产方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督导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3、保持持有人与发行人畅通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并及时转达至发行人,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共同商讨后续解决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
4、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发行人披露后续违约处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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