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一.公司的子公司石首能特在取得DSM的子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法尼烯时,是按什么价格交易的,是市场价格还是成本价格? 二.2016年公司取得法尼烯的独家供应时,协议要求在VE价格高于65元/公斤时,多出部分的30%利润要分给法尼烯的供应方,那现在在和DSM合资的意曼特生产销售VE的过程中(法尼烯的供应商又是DSM的全资子公司),还要执行这个协议吗?谢谢!盼复。
能特科技(维权)(002102.SZ)8月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独家使用法尼烯,采购价格是与供应商基于成本协商确定的;提问中提及的利润分成条款现已不再执行。
(记者 蔡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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