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公告,宣布已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
公告内容显示,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松滋市新能源项目的快速发展,双方于2024年7月20日正式签署了《国能长源松滋市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条款,长源电力与松滋市人民政府将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域内携手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5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少于65万千瓦。整个项目预计总投资将达到约70亿元。
根据协议内容,松滋市人民政府将负责确保项目建设用地被纳入规划并给予预留保护,同时及时协助长源电力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的征租土地工作。此外,市政府还将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土地、林地、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压覆矿、涉军、涉网、交通以及社会稳定等各类问题和纠纷,全力维护开发建设秩序。
松滋市人民政府还承诺,长源电力投资的新能源项目将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且不会增加项目开发建设的非技术成本,从而为长源电力的投资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长源电力在公告中进一步表示,此次协议的签署将有力推动公司在松滋市域内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新能源装机比重,优化电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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