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一年,*ST美尚(维权)(300495.SZ)此前涉及欺诈发行等事项的其余多位当事人的处罚落地。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继此前*ST美尚、王某燕以及徐某被处罚后,钱仁勇等8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投资者维权征集进行中,维权方式详见文末。
*ST美尚即美尚生态,主营业务为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建设,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2023年实现营收0.46亿元,同比减少38.64%,归母净利润亏损3.81亿元。
据*ST美尚此次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至2019年,美尚生态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账面虚假记账提前收回,影响美尚生态应收账款、银行存款、长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会计科目,最终影响相关期间的净利润;2012年至2020年6月,美尚生态编制虚假原始凭证计提利息并入账,虚增净利润。
另外,美尚生态在太科园太湖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三期工程等15个工程项目中,未按经建设方、施工方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共同确认的项目审定金额调减前期已确认收入,导致2015年至2019年美尚生态净利润虚增。2017年和2018年,子公司金点园林在罗江县2017年城乡设施提升改善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和磴口县黄河风情特色小镇PPP项目中,通过虚增施工成本的方式,虚增项目完工进度,提前确认合同收入,虚增净利润。
上述事项导致美尚生态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5年虚增净利润66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0.52%,2016年虚增净利润6401.1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30.64%。
另外,美尚生态还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的情况。2012年至2020年,王某燕通过关联方与美尚生态发生关联交易并且非经营性占用美尚生态大额资金。截至2020年底,累计非经营性占用美尚生态资金余额为9.8178亿元。
对上述违法违规事项,美尚生态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年7月,美尚生态及部分当事人处罚落地,因上述提到的事项等,证监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美尚生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迎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对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晶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
其余部分当事人提出申辩要求,应当事人、美尚生态时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钱仁勇等8人的要求,证监会于2023年5月23日至24日、2024年1月29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此次最新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对钱仁勇等另外8位相关当事人的处罚结果。证监会决定,对钱仁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运娣等7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77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美尚(300495.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5年12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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