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12月14日,常州晟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威机电”)收到第2轮审核问询函。
招股书显示,晟威机电是一家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制造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薄膜电容器生产商提供高效、稳定的智能设备和解决方案。
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晟威机电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484.57万元、18653.45万元、29038.64万元、13893.92万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477.29万元、5629.69万元、9215.32万元、4101.08万元。
股权方面,晟威机电实际控制人为余晟武、黄自立、成婷。黄自立与余晟武系母子关系,余晟武与成婷系夫妻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余晟武直接持有晟威机电18.14%的股份,黄自立直接持有晟威机电2.02%股份,维益企管、晟腾企管、伽成企管为余晟武、成婷、黄自立控制的企业,分别持有晟威机电43.98%、8.12%、4.87%的股份,余晟武为晟腾企管、伽成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因此,余晟武、黄自立、成婷合计控制晟威机电77.13%的有表决权股份。
此外,法拉电子(600563.SH,国内第一大薄膜电容器制造商)持股4.54%。
报告期内,晟威机电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90.24万元、10259.47万元、15005.13万元、8520.58万元,占比分别为49.05%、55%、51.67%、61.33%。其中对法拉电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9.26万元、5254.93万元、8486.72万元、3722.09万元,占比分别为4.18%、28.17%、29.23%、26.79%,自2021年起稳居第一大客户行列。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晟威机电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在50%左右,报告期内对法拉电子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且2021年和2022年占比接近30%,法拉电子于2022年12月入股发行人,成为晟威机电第五大股东,持有公司4.54%股份。
大客户入股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据审核问询函,深交所要求晟威机电说明公司与法拉电子业务合作及法拉电子入股的原因背景、入股价格公允性,客户入股协议是否涉及业务合作、产品销售等特殊条款或利益安排。
另外,深交所要求晟威机电说明法拉电子入股前后向公司采购规模、单价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对法拉电子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各期对法拉电子的毛利金额及占比,是否对法拉电子存在重大依赖。
对此,晟威机电表示,公司于2016年研发出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中薄膜电容器制造的MX型机,并且历经法拉电子四年产品验证,2020年底与法拉电子达成MX型机供货协议。并且随着光伏、工控等领域的需求增加,法拉电子2021年加大对公司其他领域机型的采购。而法拉电子入股公司则是看中公司在薄膜电容器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能力,确保其设备供应商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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