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聚力文化(维权) (002247)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冯某某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有了新的进展,杭州中院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聚力文化向冯某某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12.82万元;余海峰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禹碧琼对聚力文化上述应付款项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原告冯某某以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期间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均存在虚假记载,该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其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2021年8月2日,聚力文化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聚力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铭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佰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乐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至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9686.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778.77万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96428.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聚力文化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目前聚力文化索赔案已有一审股民胜诉,后续案件有望迎来进展。凡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26日间买入聚力文化股票,且在2019年5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聚力文化2023年三季报显示,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二审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损失4.07亿元。公司目前的资金不足以偿还支付本案所涉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需要支付的款项,如后期北京腾讯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可能面临主要经营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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