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收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维权)”或“公司”)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15,300万元至21,3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6%至64.52%。
针对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的镍、钴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及能源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降低。尽管抚顺特钢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抚顺特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事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8年3月21日,抚顺特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12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认定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1年4月14日-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关于抚顺特钢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情况,根据公司公告,法院已经对2652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8,275.85万元,同时对531例案例进行调解,调解公司应赔偿金额1,005.71万元。公司已向其中3164名股民支付了赔偿款。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12月份,已不足半年,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参与索赔,避免错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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