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双碳”目标牵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统筹考虑产业、人口、能源等需求,以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和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实施碳达峰行动。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石化等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集约化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落实碳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削减等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在建“两高”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稳妥推进拟建“两高”项目,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布设在依法合规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深挖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推进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方案》还指出,要强化工业集聚区水环境整治。加强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大力实施村镇级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规范在线监控平台运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严厉查处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方案》发布了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钢铁冶金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云浮市2021年在建和拟建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16个,新增能耗310万吨标准煤,超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一半以上。其中,南方东海钢铁等4个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便于2019年12月陆续开工建设,涉及能耗224万吨标准煤。云浮市为推进南方东海钢铁400万吨优特钢项目尽快落地,不仅无视项目产能置换未落实、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问题,2020年以来还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国家林草部门林地占用审批,为企业获取林地使用指标1950亩。
责任单位:云浮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4个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林地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建立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整改原则,对16个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建立专项整改总台账和县级分台账,分类精准施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等管控要求,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坚决把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拿下来。
(二)依法处置未批先建“两高”项目。责令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二期)、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云浮市东澳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制品生产项目等4个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督促指导南方东海钢铁公司落实产能置换。在落实产能、能耗指标来源的前提下,依法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三)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审查关、监测关。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对2020年2月省林业局委托审批后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全面核查,对拆分建设项目审核审批问题依法纠正。结合“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超范围使用林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广东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云浮市督促检查,暂停2021年云浮市新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现场抽查部分违规项目停产整改情况;督促云浮市按有关违规项目分类处置原则要求推进问题项目整改。广东省林业局加强对云浮市林业用地的审批监管,督促问题整改。
阳江市“十三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连年制定,连年落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22.85%、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22.68%。2020年以来放任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等3个“两高”项目未批先建,甚至将已经基本建成的阳春正达实业年产25万吨不锈钢板加工项目,虚报为未开工拟建项目。
责任单位:阳江市党委和政府
督导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完成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2020年以来3个未批先建的“两高”项目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一)严格能耗强度和碳排放控制。对标能耗强度目标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县区指标分解落实,完善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预警机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产业布局与碳达峰政策的衔接,严格把关“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建设国际风电城,大力打造国家新能源基地,促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发展。加快天然气“县县通”接驳工程、天然气调峰储气配套设施以及高新区天然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园区和大工业用户直供气、煤改气。
(三)2022年年底前完成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对虚报为未开工拟建项目的阳春正达实业落实停建整改并作进一步核查处理,项目未经节能审查和落实能耗指标不能开工投产;对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广星气体有限公司落实停建整改措施、完善节能整改报告,依法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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