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属“双高”,注册阶段收监管函!创业板首个注册三轮问询企业获批文

产品属“双高”,注册阶段收监管函!创业板首个注册三轮问询企业获批文
2022年05月09日 17:18 市场资讯

  5月6日,创业板申报企业亚香股份获得注册批文。

  亚香股份是创业板首个在注册阶段历经三轮问询的企业,而问询都在围绕公司产品是否属于“双高名录”。值得注意的是,在获得注册批文前,公司与保荐代表均因此收到监管函,但这并未影响企业IPO进程。

  1

  3轮注册问询,企业与保荐同收监管函

  从亚香股份IPO进程来看,从2020年6月获受理到最新获得注册批文,历时近2年,但其中有接近一年时间是用在获得注册批文上,远超过审核用时。

  早在监管对企业发出注册第三轮问询后,牛牛研究中心即在《创业板IPO首现注册三轮问询,产品是否属于《双高名录》成重点》一文中叙述事件经过。

  概括而言,便是主营香料研发与销售的亚香股份,其中香兰素类产品占收入比达24.73%,在上市委审核会议上,因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因配合昆山当地环保政策升级由江苏昆山迁移至其他地区,从而引发监管对产品是否属高耗能、高排放的关注。

  在注册阶段一轮及二轮问询上,监管均要求其说明其香兰素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所列示的“双高”产品。

  而公司先是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非国家标准,来论证,到被监管质疑充分性后,再以生产工艺来进行论证,最终均被监管推翻,在最新3月底第三轮问询中监管直接定论,认为发行人香兰素相关产品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评判标准用的是《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4月25日,证监会对亚香股份及其保荐代表均出发监管函,指出公司“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中,未能严格对照相关名录、国家标准等对香兰素产品的性质作出审慎认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客观。”,对保荐代表则是提出“未能严格依照相关名录和国家标准等作出客观专业判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

  两封监管函指出企业信息披露不准确客观,本以为这一指控或将影响企业IPO,但意外的是,企业在5月却成功获得注册批文。

  2

  产品属“双高”及收监管函是否影响IPO?

  以上亚香股份涉及问题对IPO企业具有一定参考性,即收监管函是否影响企业IPO以及产品属“双高名录”是否影响企业IPO两大问题。

  首先是收监管函是否影响企业IPO问题。

  目前监管对IPO企业的监管函发出时点主要分为事中监管与事后监管,前者往往在企业审核阶段发出,后者则为企业上市后或终止后发出,从过往案例来看,尽管存在收监管函后终止的企业,但部分IPO审核阶段收到监管函并未对公司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

  案例1:创业板企业久盛电气

  收函时间点为2021年3月10日,处于IPO审核阶段。监管函指出“招股说明书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存在多处错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按照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回复”两大问题,3月18日公司成功过会并于同年8月10日注册生效。

  案例2:创业板企业新瀚新材

  收函时间点为2021年2月4日,处于IPO审核阶段。监管函指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但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未对此进行披露”,公司更新的招股书提出,不存在导致发行人或实控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上述涉嫌行贿事项而被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于3月18日成功过会。

  案例3:创业板企业奇德新材

  收函时间点为2020年12月18日,处于IPO过会阶段,监管函指出“招股说明书存在多处数据调整且差异较大,多处事实披露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对于同一数据前后披露存在不一致”问题,发行人/保荐人在落实函回复中发布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于2021年4月7日成功注册。

  因此,监管函目的要求其及时补救、改正或者防范,收到监管函就要改进相关问题,并继续推进IPO。但是可能涉及问题严重,改进以后依然会被终止。

  案例1:创业板企业日发纺机

  收函时间点为2020年12月18日,处于IPO过会阶段,监管函指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准确披露发行人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且披露信息与自身作出的说明不一致,在回复审核问询及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又披露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同一事实的信息披露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于2021年5月28日终止注册。

  其次,便是产品属“双高名录”是否影响企业IPO问题。

  在此前分析中,结合同样被关注了产品是否属“双高”的万香科技,及创业板首家不予注册的鑫甬生物情况来看,产品属“双高”是否影响企业IPO更主要在于以下两方面,即:

  1、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且不存在环境违法被重大处罚从而造成的上市法律障碍;

  2、是否能提出有效的压降方案,并解决企业可持续经营问题。

  其中,有效的压降方案是重点考核问题,鑫甬生物便被指出“核心产品、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均涉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且无法提出有效的压降方案”。

  回到亚香科技案例,一方面尽管招股书中公司对香兰素作了较大篇幅的描写,但香兰素对公司整体收入比相对较低,2019至2021年,香兰素类产品合计占收入比分别为27.93%、24.73%、15.74%。整体未超过30%且呈下降趋势,对可持续经营影响较为有限。

  另一方面便是公司压降方案,除了在募投项目中涉及香兰素产品不再投产以外,另外预计至2024年将香兰素产品年产量压降至100吨以内,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降至10%以内:

  ①自2022年起,本次募投项目“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1吨丁香轻油和20吨?烯项目”涉及香兰素产品不再投产,其规划产能调整给其他适销产品;

  ②自2022年起,公司香兰素产品的年产量和销量向下压降,2022年压降至150吨以内、2023年压降至120吨以内、2024年及之后压降至100吨以内并将香兰素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降至10%以内。

  因此,总结而言,监管函目的要求其及时补救、改正或者防范,审核期间收到监管函就要改进相关问题,并继续推进IPO。但是可能涉及问题严重改进以后依然会被终止,而随着监管对“双高”产品的关注提升,对于产品涉“双高”企业而言,除了关注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且不存在环境违法被重大处罚从而造成的上市法律障碍外,更重要的是能否提出有效的压降方案,并解决企业可持续经营问题。

反弹行情下的专属投资礼包!投资VIP权益、188元现金红包,100%中奖>>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监管函 IPO 创业板 三轮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11 思特威电子科技 688213 --
  • 05-11 鑫汇科 831167 15.21
  • 05-10 骏创科技 833533 12.5
  • 05-10 联翔股份 603272 13.64
  • 05-09 阳光乳业 001318 9.46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