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庭(维权)公告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你的专属投资礼包!更有百元京东卡、188元现金红包等你拿,100%中奖>>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