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粤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新佳业”)于2月28日与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或“中浩丰”)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以下统称“解除协议”)。
根据签署的文件,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方主要负责开发。
乐居城更了解到,2019年6月份,粤泰股份与世茂签署了有关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厦门翎泽以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鉴于深圳贤合旧改项目未按《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的旧改时间节点推进,经各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的合作。
于公告日,厦门翎泽已累计向大新佳业支付了3.5亿元合作对价,并后续投入资金约7847.76万元,累计投入合计约4.28亿元。
因大新佳业实际指定厦门翎泽将该对价款定向用于归还粤泰股份债务或直接支付给粤泰股份,因此,粤泰股份应对厦门翎泽投入的3.5亿元对价款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双方确认:上市公司作为该笔债务的主债务人,但大新佳业仍应对该笔款项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于公告日,厦门翎泽向项目公司投入约7847.76万元,《解除协议》生效后,厦门翎泽同意将其对项目公司享有本金为7847.76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粤泰股份,粤泰股份愿意以等额款项收购该笔债务。
剩余约4.28亿元债务,按照协议约定,粤泰股份作为主债务人,粤泰股份、大新佳业、中浩丰共同承担该笔债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额偿还,利率按照《解除协议》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同时,粤泰股份履行《解除协议》项下还款义务后,项目公司应按年利率15%向公司支付利息,大新佳业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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