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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近两周涨幅174%!豫能控股回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来源:大河财立方
4月12日,豫能控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3月31日至4月12日期间,豫能控股股票累计7个涨停,股票价格区间涨幅累计达174.26%。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12日收市,公司市净率为2.12倍,市盈率为44.3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平均水平。
豫能控股披露,公司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函询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对豫能控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豫能控股还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豫能控股披露,公司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函询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对豫能控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豫能控股还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原标题:近两周涨幅174%!豫能控股回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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