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讯]永和智控: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来源: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苏辉锋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股东方秀宝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10,0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105号临时公告。
截至 2021年 3月 8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了股东苏辉锋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以及股东方秀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二位股东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苏辉锋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5日披露 2020-111号临时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股东方秀宝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6日披露 2020-113号临时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苏辉锋未按规定在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满 15个交易日后实施减持,也未按规定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时停止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年 12月 16日出具了《关于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苏辉锋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其出具了《关于对苏辉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4日披露的 2021-018号临时公告。
2、股东方秀宝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股东苏辉锋、方秀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辉锋、方秀宝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二位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苏辉锋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方秀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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