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生物股民索赔案获南宁中院正式受理

银河生物股民索赔案获南宁中院正式受理
2021年01月12日 12:54 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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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河生物股民索赔案获南宁中院正式受理 来源:中华网财经

  新年伊始,散户对银河生物(*ST银河(维权),000806)的群体索赔还在持续发酵,近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透漏,由该所代理的一批银河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律师已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缴费手续,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这一批提起索赔的投资者为24位,共起诉要求银河生物赔偿近两百万元,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开庭安排,按照过去在该法院代理慧球科技投资者索赔案的经验来看,很可能后续法院会安排集中开庭。

  银河生物公告显示,2020年6月9日晚,银河生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广西证监局查明,银河生物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四)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此后2020年10月24日,银河生物公告,黄某等42名自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银河生物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共计25,115,055.09元。

  2020年11月17日,银河生物公告,李某等121名自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银河生物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共计

15,679,586.13元。

  而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9日,银河生物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因

  2020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接受北海市公安机关调查,潘琦先生已办理取保候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算。至此,银河生物因为虚假陈述事项已形成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的“三驾马车”。

  未来“三驾马车”将如何走?许峰律师分析,民事索赔目前规模还不确定,诉讼时效共计三年,目前来看,呈持续增加趋势,行政处罚责任已落定,而刑事责任方面,不排除相关责任人会被判处刑罚,但上市公司不会因为虚假陈述违规涉及犯罪问题。

  对于银河生物股民的民事索赔问题,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6年7月1日到2019年1月24日中午之前买入银河生物(000806)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4日中午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除了之前向法院提交的一批案件已获得立案,近期将再次梳理材料提交法院做下一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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