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凤形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快讯]凤形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2020年11月30日 19:3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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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讯]凤形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来源:中财网

CFi.CN讯: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后续公司就减持进展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033、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9日和2020

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公司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事项,陈晓已于2020年7月8日届满离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陈晓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注2: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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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凤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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