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卖地一女二嫁开发商断炊 富春江花园商誉损失难以挽回

十亿卖地一女二嫁开发商断炊 富春江花园商誉损失难以挽回
2020年06月28日 11:36 法搜

原标题:十亿卖地一女二嫁开发商断炊 富春江花园商誉损失难以挽回 来源:法搜

  在浙江省杭州市金田花园这处出租屋里,谁也看不出这位六十五岁的独居老人戎安春是该市富阳区第一个招商引资而来的外商(港商),在那个万元户都屈指可数的时代不仅为该区引进上亿元的投资,他自己的港资企业在这里还投资了两千多万元,从而成为杭州楼市最早吃螃蟹的人。

  戎安春是香港大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公司”)的老板。从2000年起,他就开始在杭州富阳筹划开发号称杭州顶级别墅的富春江花园项目,可如今竟沦落到由朋友代为租房居住。

  这源于该公司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180土地,却被杭州市富阳区(当时称富阳市)又卖给了第三方,这一官方失信的一女二嫁,引发老戎试图依法维权的结果,就让他从此走上公司熄火、个人陷入困顿状态。

  引资功臣购买1000亩土地

  1992年,浙江省富阳县政府(后改名富阳市,再后又改名杭州市富阳区)的第一个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就是外籍华人戎安春引荐的台湾鸿庆开发集团公司,当时号称引资一亿元,实际投资七千多万元,这在当时可谓是巨额外资了。

  为表彰戎安春招商引资的贡献,当地两部门联合向富阳县政府提交了《关于优惠提供土地给香港大正投资公司开发的报告》,报告指出,鉴于大正公司引进台资有功,在富春湾开发区内的白鹤与庙山坞之间以优惠价提供一千亩土地,给大正公司戎安春先生开发,并具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该报告取得了县政府的同意批复。

  戎安春说,当时的环境下,当地原想免费给予该公司1000亩土地供投资开发,鉴于未来的风险,戎安春还是坚持用优惠的价格购买土地使用权。

  该公司在1992年9月29日和该县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共计10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46.5元,合每亩3.1万元,总购置土地(包括配套费)计3100万元人民币。依据合同,该公司支付了2024.3万元。1993年10月2日富阳县土管局为其颁发了面积为332.998亩国有土地使用证,

  至此,戎安春不仅为富阳县引进了第一家台资企业,也自行投资成为了富阳县的第一家港资投资企业。

  戎安春在杭州注册的杭州大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公司)经营范围至今仍显示:富阳县富春江开发区内"富春江花园"的别墅388幢及商业中心,娱乐中心,管理中心(占地330亩)的开发建设,销售。

  根据规划的富春江花园宗地图,这1000亩土地将作三期开发,一期为150亩,二期为180亩,三期为余下的630亩土地。

  换新《土地使用证》差了180亩

  戎安春说,1996年11月30日,时任富阳市富春江经济开发区地政建设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局”)局长的董雪源告诉他,因为要换发新的土地证,要先将富国用(1993)字第3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戎安春上交土地证后,得到了一张“收条”,“收条”承诺,补充资料报请批准符合登记条件后1个月内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一等便是数年。数年后戎安春等来的并不是332.998亩的新的土地使用证,而是只有15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下子就缩水了180多亩。

  直到1997年12月9日,开发区建设局才与大正公司签署了一份《调整地价补充出让合同》。该合同作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约定具有与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条款按照原合同履行。

  在该《调整地价补充出让合同》中,调整了土地出让金,出让价格从每平方米46.5元调整后为每平米91.5元,即每亩出让价格为6.1万元,并确认了调整后22189.33平方米(合332.84亩)面积的出让金已全部付清。

  从1996年被收走300多亩的国土证到1997年签订《调整地价补充出让合同》,再到2002年4月拿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富国用(2002)字第9077号一期10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戎安春奔整整奔波了五年。

  2001年8月28日,富阳市土地管理局在《富阳日报》公告了包括大正公司富春江花园二期180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内的共十家企业房地产项目。

  2002年6月7日,富阳市建设局颁发了富春江花园”第二期180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富阳市发展计划局也下发了富计投(2002)175号文件、审批表、用地规划红线图等。

  然而,此后戎安春再也没有拿到本属于他的180亩土地证。

  180亩土地“一女二嫁”被拍卖

  在大富公司开发“富春江花园”一期项目的同时,戎安春不时的向富阳市及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富春江花园”项目二期工程180亩《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不发的问题。

  杭州市信访局在编号为杭信督结(2004)42号向浙江省信访局信访报结中提到,2002年6月17日,浙江省政府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富春江花园二期工程180亩用地已经批复同意,由于被征土地的村民代表不同意签名而未获批准。

  戎安春的合伙人陆金权认为《调整地价补充出让合同》中已经全部结清了300多亩土地土地出让金,当时村民也已受益,不可能存在2002年还没有签名的现象。即使是没有征用,也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不应该由企业来为此承担损失。

  据当地村民朱某发回忆,征地是很久的事情,自从富春江花园项目一期启动之后,项目二期只有临沟的一长条地块没有征用。

  杭信督结(2004)42号报结中形成了处理意见:大正公司对富阳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要尊重历史。富春江花园二期项目已在2002年7月1日前办理了计划立项、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环境影响等有关手续,并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手续齐全、合法。符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国土资发(2004)71号文件精神。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应抓紧整理好相关材料于2004年8月31日之前直接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局审批。如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认可的,给予审核后认可并出具证明。富阳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办妥征地手续,妥善处理好该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外商投资者利益。

  此前的2004年8月6日,时任富阳市市长戚啸虎还以(2004)97号签发抄告单的形式,要求富阳市国土局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戎安春不无悲伤的说,领导批示了,但180亩国土证依然不给办理。

  此时,杭州大富公司的资金链也出现了问题。2005年,有媒体报道称,富春江花园项目“从2002年起,富春江花园的新闻与广告就铺天盖地。这个从2000年开始酝酿的超级别墅大盘,光第一第二期就计划占地310亩,预期包括388幢别墅及商业中心、娱乐中心等。按照2004年市价,总值可达10亿。而规划中的第一第二期还只是起步,2002年,大富房产的口号是建设千亩以上的别墅大盘。”

  然而,杭州顶级别墅险些成为烂尾楼。

  2006年,戎安春再次向时任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写信反映180亩土地问题。富阳市国土资源局钱江涛在反馈中提到,经富阳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在2001年8月28日在《富阳日报》对包括大正公司在内的8个项目进行了公告,另七个项目单位主动办理了项目报批手续,而大正公司没有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我局也无法组织上报材料错过了办证机会。

  戎安春认为,这证明富阳市国土资源局钱江涛在对上级反馈信息时是在故意混淆事实、篡改事实,欺骗上级领导的批示。

  2009年10月27日,戎安春在《杭州日报》上发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推出挂牌出售的东洲新城一号地块和富春江花园二期180亩用地完全一致,这让他无比震惊,遂向富阳市人民政府和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去了异议书,恳请停止出让该宗地块。最终该地块在当年12月25日以103400万元被拍卖给了第三方。

  买地一场空开发商损失惨重

  据戎安春的合伙人陆金权介绍,原来规划给大正公司的1000亩土地已经被瓜分完毕。除最初的富春江花园一期150亩开发完工外,2009年被富阳市人民政府及土管局不顾提出的异议通过暗箱操作,拍卖给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滋奔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何祝华个人的180亩土地也被开发成了绿城富春玫瑰园项目,并且之后的富春江花园三期预留用地也被其他企业占用,目前正在施工。

  “实际上,凭着1993年富阳县颁发的国有土地证和富阳市建设局2002年6月7日颁发的富春江花园项目二期180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图,富阳市发展计划局下发的富计投(2002)175号文件,这就意味着除需要办理开工许可证外,富春江花园二期工程即可开工建设。奈何一个国土证换了十几年就换没了。”陆金权遗憾的说。

  陆金权称,2016年1月25日,戎安春在富阳区国土资源局会议室,一度质问过在场的几位国土资源局领导:180亩土地有土地证及开发建设许可证和政府的所有文件,也有省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手续齐全。中国法律是一夫一妻制,你们把我的180亩土地强行卖掉就是一女二嫁。现在土地被拍卖了已经不可逆转,政府需有地赔地没有地就赔钱,总是要处理的,还有拖到什么时候?

  在这天的约谈记录中,时任富阳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的陈建华也坦诚地说,土地指标没有跑掉,土地指标给你的就是你的。现在你150亩土地已经开发了,180亩土地2009年也拍卖了,征地和供地都是政府的事情。前面行政领导留下的问题,现在的行政领导不会管前面的事,富阳国土局没有给我们处理意见。实事求是的讲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由于政府部门一直拖着不办造成的。

  在这份约谈记录中,时任富阳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黄益明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认为拖了那么长时间,涉及资金量也很大,“他们”怕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担当不起。作为执行者已经麻木了,政府如何解决?政府赔钱谁挑这个担子?本质还是要还原事实本来的面目。

  作为富春江花园项目的知情者,陈建华见证了戎安春从投资到开发到不断信访反映问题的全部经过,直至近年以富阳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的身份退休。但面对富春江花园二期180亩土地问题的电话采访,他以开会为由匆忙挂断了电话。

  在戎安春的规划中,富春江花园大盘的整体设计可谓领先于整个时代――背靠黄公望隐居地和黄公望森林公园,富春江花园的业主可以感受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打造一处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体现现代人居科技与自然的恬静雅致生活。

  戎安春的合伙人陆金权悲伤的说,其他房企已经开发了原本规划属于大正公司的土地,戎安春为此维权奔波了数年,如今贫困潦倒靠朋友救济,甚至戎母去世后,戎安春也没有钱为其母安葬,只能寄存他处。

  可惜的是,宏伟的富春江花园二期、三期项目或许永远只存在于在规划图纸中了。最早吃杭州楼盘螃蟹的外商戎安春未能乐享自己建造的别墅,暂居在出租屋中楚楚度日。

  在2016年的约谈记录中,陈建华最后问戎安春:二十多年的事情,一直拖到现在,第一期150亩土地你已经开发了,你又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出让土地政策,如果你150亩土地没有开发那是你的责任,所以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有关部门的问题,你想这个事情到底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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