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佳科技(00103)发布公告,于2024年3月18日,Bekaert(为主要股东)与滕州东方及嘉兴东方(各为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协议,Bekaert作为专利权的所有权人,同意根据专利许可协议内的条款和条件,授予滕州东方及嘉兴东方许可权。
根据专利许可协议,Bekaert同意授予滕州东方及嘉兴东方许可权,为一项非排他、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权利,允许只在滕州东方及嘉兴东方的工厂内制造和销售许可产品(若干钢帘线结构)。除非根据专利许可协议的条款提前终止,否则专利许可协议应追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效。
公告称,根据专利许可协议,集团可继续制造和销售许可产品。为拓展及满足急速发展及国际市场需要,集团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稳定及优质的产品。该许可权有助销售集团产品,为集团全球业务顺畅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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