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601880.SH)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集团”)《关于提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营口港集团提议公司再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4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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