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SZ)公告,据先前公告,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2018年1月9日,公司与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南昌中微”)签署了上述重大采购合同。
上述采购合同签订后,因双方未就合同履约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2018年1月9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LCB17120007,简称“原合同”)。近日,公司与南昌中微签订《解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自始解除,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向对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3、《解除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尚未执行,本次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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