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发布研报指出,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如期下调,短期或利好产品销售,长期有助于缓解险企利差损压力;建立长效、动态的人身险产品定价机制和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更体现出监管呵护行业高质量发展态度坚决。受益于储蓄险持续的供需两旺,预计2024H1和全年上市险企NBV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监管政策压降负债成本有助于进一步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利差损预期改善有望驱动板块估值持续回升,叠加中报催化,继续看好寿险板块机会。
招商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事件:据上海证券报等报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幅度,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
根据报道,《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1)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对应预定利率执行,超过上限的产品停止销售。
(2)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3)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根据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预期投资收益率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导客户预期;在披露红利实现率时,应当以产品销售时使用的演示利率为计算基础。
(4)深化“报行合一”,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用率(即可用总费用水平)和费用结构。
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如期下调,短期利好产品销售,长期有助于缓解险企利差损压力。
招商证券指出,内外环境变化下,防范利差损风险成为保险行业重大挑战,不排除寿险预定利率在年内有再次下调的可能性。此次监管发文明确预定利率下调幅度符合预期,短期来看,即使考虑到政策窗口期、市场环境和客户收入等影响,“新不如旧”预期也将对负债端销售产生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全年上市险企NBV有望保持两位数增长。
中期来看,在居民稳健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保本收益型产品却相对稀缺的背景下,储蓄型险种仍具有收益率优势和较低的购买门槛,分红产品更具有进一步向上的收益弹性,产品力依然突出。
长期来看,新增业务的负债成本下降则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保险资金配置压力和公司经营风险,缓解市场对利差损风险的担心和负面预期。
建立长效、动态的人身险产品定价机制和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更体现出监管呵护行业高质量发展态度坚决。
过往人身险产品的定价调整需要监管逐一发文,随着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未来只要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的调整达到触发条件,保险业协会就可以自行发布新的基准利率,并作为行业预定利率的上限执行,有助于更加灵活应对面对市场利率环境的快速变化。建立参考海外保险市场经验,美国在1980年后就形成了一直使用至今的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日本则在1995年保险法修订中提出建立起标准责任准备金制度的动态调节机制,并在2014年进行了改革,以应对低利率环境变化。
另一方面,分红险虽被视为低利率时代能够兼顾消费者利益与险企风险管控等多方诉求的理想化产品,但由于行业长期销售固定收益率产品已经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分红险的销售普遍被认为是相对困难的。而且现行监管政策要求分红险的最高红利利益演示为不高于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万能险演示利率不高于4%,大部分公司都以上限演示,可能存在虚高和销售误导。
因此为促进产品转型,《通知》明确对于预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可以按普通型保险产品精算规定计算现金价值,同时根据各公司的投资能力、经营水平等,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以合理引导客户预期,“低保底+高浮动“的分红险或有望成为下一阶段行业重点发力的产品方向。
风险提示:股市低迷;利率下行;产品吸引力下降;经济增长乏力;寿险业转型持续低于预期;监管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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