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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刘启斌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刘启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刘启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刘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880 股(均为首发前限制流通股), 刘启斌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启斌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 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启斌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文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郑文贤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郑文贤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郑文贤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郑文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文贤,女,1979 年 2 月 28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管理专业专科,安徽大学法学本科在读。郑文贤女士于 2004 年 10月 4 日至现今,历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生产主任、采购经理,行政负责人,营销总监,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郑文贤女士 2020 年兼任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文贤女士通过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9,94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郑文贤女士与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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