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0年02月18日 16:40 新浪财经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007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萍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2 月 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0,625 股,除上述股份外,刘萍女士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675,000 份,其中已具备行权条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0,000 份。刘萍女士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刘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资本运作、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萍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郑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于 2020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邢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邢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日,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附:邢军先生简历

   邢军,男,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处长、副部长,曾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2019 年 9 月入职本公司。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天能重工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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