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5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3月25日,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子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
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天。越秀地产提供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若公司控股股东越秀企业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30%,或者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股东,或者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都将构成违约事件。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可以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务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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