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6月27日,陕西证监局公告称,延安必康制药及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韩文雄、时任总经理邵新军、财务总监方曦因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接受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需要指出的是,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资金占用偿还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担保解除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的相关临时公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占用余额仍为12,592.00万元。该公司于2022年1月做出违规担保解除的行为,且在2022年1月27日披露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存在错误。供述信息显示,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延安必康制药及韩文雄、邵新军、方曦等人给予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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