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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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极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被处以罚款1000.
2024年06月24日,盐城市邮政管理局就盐城极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盐城极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达志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53号1幢203室(1)
品牌:极兔
二、案由
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
三、主要事实
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保存监控资料应符合规定期限
承办单位:盐城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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