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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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大邑丰达木制工艺品厂因生产车间2具安全出口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大邑丰达木制工艺品厂的生产车间里的2具安全出口标志没有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邑丰达木制工艺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对此,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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