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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华西能源公告,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出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警示函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准确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此外,华西能源5月31日公告还表明,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黎仁超、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毛继红、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裁)孟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华西能源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0,000万元至29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3,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4,500万元。
对于亏损额度的同比减少,华西能源方面还表示,其原因主要在于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努力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完善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推动在手订单和重大项目的执行;完工产品同比增加,营业收入增长,亏损额度同比减少所致。
在4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则为185,000万元至190,000万元、净利润为-19,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18,000万元。而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86,686.59万元,净利润为-19,306.8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8,477.3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此,华西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黎仁超、时任总经理(兼董事)毛继红、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裁)孟海涛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针对此事,华西能源方面也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做好重大事项内部沟通,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据公开资料,华西能源成立于1983年,是2011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代码002630。华西能源自创立以来,30余年专注于新能源、环保产业、清洁电站的设计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及投资运营业务,服务顾客遍及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5月31日,华西能源冲高回落,收跌1.16%报2.55元,最新市值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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