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29日,*ST贤丰发布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中兴华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认为中兴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北京兴华、中兴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9月20日,*ST贤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26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9月6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20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9月21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ST贤丰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贤丰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2个。
(转自:鸿途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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