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千金买户,八百买邻”,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一直以来,西安临潼法院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始终坚持以“和”为贵理念,全力修复邻里关系,避免矛盾激化。近日,临潼法院雨金法庭就通过现场勘验,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促使邻居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原、被告系同组村民,承包的耕地东西相邻。2013年3月份,原告在其耕地内投资栽种了500棵木棉树树苗,但长期放置不管,不予修剪,致使木棉树长势过旺,严重影响了被告耕地所栽种农作物的光照。2024年1月,被告在与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私自将原告栽种的部分木棉树锯断。原告发现后要求被告赔偿,被告拒绝,故原告诉至法院。
诉讼中,被告提出反诉,以原告种植的木棉树导致其耕地内的玉米、小麦产量逐年递减为由,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
为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随即联系辖区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涉案土地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情况。
经了解,木棉树近年经济效益走低,加之原告长期在外工作没时间打理,树已长到四五米高且长势凌乱,已无经济价值,原告早有想法移除,而之所以起诉被告,是因为被告私自锯断他的树。
抓住原告这一心理,承办法官耐心对双方释法析理,告知原告在基本农田上栽种木棉树本身可能涉嫌违法,加之确实影响了被告耕地农作物的光照,客观上给被告造成了一定损失。希望双方能各退一步,原告限期将木棉树移除,对已造成的损失互相抵消,被告经过慎重考虑表示同意,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主动撤诉,被告亦撤回反诉,纠纷顺利化解。
下一步
临潼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守护百姓民生,避免“小纠纷”演变成“大矛盾”,为构建和谐临潼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 姜智勇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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