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30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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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5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强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5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金新昌先生、陈士建先生为公司第四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5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近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韩芳女士、楼俊先生、阙建华先生、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高强先生、周宏伟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新昌先生、陈士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芳: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物业管理师,经济师。1993年2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浙江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副总裁等职;2001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

楼俊: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西湖区商务局、西湖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阙建华: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物业管理师,建筑工程师。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服役于上海武警总队;1998年8月至今就职于南都物业,现任公司董事及执行总裁。

沈慧芳: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绿都宾馆、杭州海外海宾馆房务总监,2003年11月进入南都物业,现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强:1960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建设银行浙江丽水地区分行党组成员、金温铁路专业支行行长、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杭州市之江支行行长、浙江省分行杭州公司客户部兼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风险总监、分行副行长,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行大学客户关系学院院长等职。现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宏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办公室科长,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心副主任,现任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刚: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新昌: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注册物业管理师。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杭州全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加入南都物业,现任公司物业运营中心品质督导部总监、公司监事。

陈士建: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学习发展部主任。2018年3月加入南都,历任人才开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炜: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曾任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理、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浙江博渊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电商事业部总监。201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多种经营中心经理、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信息技术中心总监、市场营销中心客户总监,现任总裁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5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百年阁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陈苗苗

联系方式: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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