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真没想到,现在自己单独也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市民朱女士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兴奋地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创新推出“单方申请”模式,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首次登记时,一并完成后续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手续,减去购房人与开发商共同申请的环节,减免申请时开发商所需要提供的办证资料,允许购房人单独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记者了解到,自去年5月我市实施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以来,像朱女士这样,自己来办理产权登记的市民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万余户业主自行申请完成了商品房转移登记,帮助群众节省代办费超300万元。
“以前,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须向开发商索要办证资料,并须与开发商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但大多数时候,开发商往往由于人手不足等原因,出现拖延、推诿等情况,或是要求购房人委托给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从而导致产证办理被搁置,还增加了购房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证服务也节省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以前公司要设立一个部门,集中大量人力负责业主产证的代办工作,为此增加了不少运营成本,现在我们只需在项目办理首次登记时,一次性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即可,后续再也不用跑了,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经理王先生说。
“‘单方申请’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办证流程、精简了登记材料、压缩了办证时限,避免购房人因向开发商索要办证材料来回跑,杜绝开发企业强制代理、捆绑收费,真正实现交房即办证,最大程度维护购房人权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将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在更多高频事项上,借助数字化赋能持续创新迭代,做到服务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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