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172人,代表股份32,005,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268,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6,737,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9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9人,代表股份7,351,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767,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584,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6%。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8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3%;反对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星宇律师、王鑫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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