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02:4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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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12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位,独立董事3位,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应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12层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前台。

4、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芳芳、史妍

联系电话:010-8352 8822

传真:0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邮编 100053

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8,投票简称:元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因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已在会前仔细阅读相关会议议案及附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或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震、边雨辰、岳昕、陈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孙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孙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1.2提名边雨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边雨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1.3提名岳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岳昕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1.4提名陈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栾甫贵、卢远瞩、刘维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提名栾甫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栾甫贵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2.2提名卢远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3提名刘维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58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962,35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75,7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1,038,108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边雨辰、向京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3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105,4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震先生

孙震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创始人。1988年至1990年担任北京联合大学经管学院教师,1990年至1998年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8年创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理事长、书记;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

孙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63%的股权,通过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58%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4.21%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李素芹是母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边雨辰先生

边雨辰,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2000年担任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财务主管、总帐主管,2000年至2007年历任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兼部门经理,2007年至2012年担任龙铭矿业有限公司内控总监兼财务经理,201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边雨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边雨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岳昕先生

岳昕先生,出生于195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6年担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潢系与基础部教师,1996年至2003年担任北京理想设计艺术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师,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艺术总监。岳昕先生被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韩国大田大学聘为客座教授,并曾先后完成中国移动、中国邮政、南方航空、首都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的设计工作。2019年、2020年担任方正字体设计大赛评委、《中国设计年鉴》作品终审评委、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终审评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编制专家组成员。

2008年,岳昕先生被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聘请为奥运官方海报设计8人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官方海报的评选与修改工作,也是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设计专家团队成员。

岳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岳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涛先生

陈涛,男,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至2005年,任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驻美国联络处主任、销售市场部市场总监等职务,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市场总监(三菱、克莱斯勒、吉普品牌),200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全国工商联礼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新联会副会长、四川省礼品协会副会长、深圳工艺礼品协会副会长。

陈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7%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栾甫贵先生

栾甫贵,男,196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副主任、副教授,天津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曾荣获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财政部会计名家等荣誉以及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中洲光华杯学术创新奖”、北京市精品教材奖、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高校优质本科教材奖等奖励,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栾甫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栾甫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远瞩先生

卢远瞩,男,1977年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学教授。曾任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曾荣获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优秀教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以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奖励。

卢远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远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维刚先生

刘维刚,男,1985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

刘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现任监事会提名李娅、郑卫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1提名李娅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娅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1.2提名郑卫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郑卫卫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58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962,35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75,7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1,038,108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胡亮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3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105,4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娅女士

李娅女士,出生于198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2年担任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行政部行政助理,2002年加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

李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5%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郑卫卫女士

郑卫卫女士,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设计研发部行政经理、公司监事。

郑卫卫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卫卫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公司职工代表一致选举公司职工胡亮(简历参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一致,并形成此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亮

胡亮女士,出生于1984年0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3年担任北京英思杰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培训主管,2013年加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行政经理。

胡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321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名孙震先生、边雨辰先生、岳昕先生、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栾甫贵先生、卢远瞩先生、刘维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栾甫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震先生

孙震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创始人。1988年至1990年担任北京联合大学经管学院教师,1990年至1998年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8年创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理事长、书记;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

孙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63%的股权,通过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58%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4.21%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李素芹是母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边雨辰先生

边雨辰,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2000年担任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财务主管、总帐主管,2000年至2007年历任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兼部门经理,2007年至2012年担任龙铭矿业有限公司内控总监兼财务经理,201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边雨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边雨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岳昕先生

岳昕先生,出生于195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6年担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潢系与基础部教师,1996年至2003年担任北京理想设计艺术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师,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艺术总监。岳昕先生被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韩国大田大学聘为客座教授,并曾先后完成中国移动、中国邮政、南方航空、首都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的设计工作。2019年、2020年担任方正字体设计大赛评委、《中国设计年鉴》作品终审评委、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终审评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编制专家组成员。

2008年,岳昕先生被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聘请为奥运官方海报设计8人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官方海报的评选与修改工作,也是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设计专家团队成员。

岳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岳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涛先生

陈涛,男,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至2005年,任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驻美国联络处主任、销售市场部市场总监等职务,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市场总监(三菱、克莱斯勒、吉普品牌),200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全国工商联礼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市西城区新联会副会长、四川省礼品协会副会长、深圳工艺礼品协会副会长。

陈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7%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栾甫贵先生

栾甫贵,男,1961 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副主任、副教授,天津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曾荣获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财政部会计名家等荣誉以及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 会“中洲光华杯学术创新奖”、北京市精品教材奖、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高校优质本科教材奖等奖励,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栾甫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栾甫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远瞩先生

卢远瞩,男,1977年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学教授。曾任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曾荣获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优秀教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以及教育部“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奖励。

卢远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远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维刚先生

刘维刚,男,1985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

刘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维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1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5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37人。

7、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3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54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行权标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行权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4,161,091份由公司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04元/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2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99元/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58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962,35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75,7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1,038,108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58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962,35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0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75,7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共计1,038,108份股票期权,符合《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独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和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娅、郑卫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娅女士

李娅女士,出生于198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2年担任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行政部行政助理,2002年加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

李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5%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郑卫卫女士

郑卫卫女士,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设计研发部行政经理、公司监事。

郑卫卫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卫卫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2022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注销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0元/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3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105,4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未在可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所涉及的合计105,4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逾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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