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原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5亿元的基础上,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增加申请后,2024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3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融资租赁、项目贷款、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授信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而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合理使用间接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月 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机集团”)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吴友华、实际控制人吴友华、曾玉仙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原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5亿元的基础上,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增加申请后,2024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35亿元。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进一步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吴友华、实际控制人吴友华、曾玉仙拟在原来为公司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的基础上,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以上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吴友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友华与曾玉仙为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友华,男,中国国籍,证件号码:5103211969********。
曾玉仙,女,中国国籍,证件号码:5103211969********。
吴友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友华与曾玉仙为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吴友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6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4%。曾玉仙通过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8%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84,997,000股,占总股本的51.62%。
经查询,吴友华、曾玉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合同及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涉及关联交易定价的情况。
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公司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费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另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人累计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金额7.51亿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该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保持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5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机电”)在公司部分厂房屋顶上投资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45MW的光伏电站和装机容量为2MW/4MWh的储能电站,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50万元,并与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方式,所发电量以折扣电价形式由公司优先消纳,剩余部分上网,中友机电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收益。
上述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67140324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星慧
住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华仓路230号
成立日期:2008-01-17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股权比例: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友机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并网模式: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即乙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站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将电站所发的电力优先供应甲方,剩余电力返送上公共电网,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各时段电价按基准电价的90%计算,根据公司实际使用电量据实计算应缴电费,并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末最后一天,甲乙双方共同抄录甲方当月用电量之电量记录。用电量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应付电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场地使用期限:项目场址租赁期限为20年,若租赁期限届满但项目运行服务期尚未届满,则项目场址租赁期限自动延长至项目运行服务期限届满之日,且相关租赁条件、电价折扣不变。甲方建筑屋顶使用权的出租,以分享本项目电价优惠的方式体现,不再另行收取项目场址租赁费,甲方确保乙方在项目场址租赁期内享有无瑕疵的租赁权(而非赠与或无偿使用)。
5、投资与收益: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 双方以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本项目节能效益,甲方通过购买电站绿色电力的折扣电价分享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乙方通过收取甲方支付的电费分享本项目的节能效益。甲方享有本项目涉及碳排放指标相关的所有权益;乙方享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电站建设的政策性补贴、奖励、扶持资金等相关权益。
6、违约责任: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及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实践,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低碳社会效益的实现。项目投运后有利于降低公司用电成本,降低夏季高温限电对公司生产的影响,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此外,待后续碳交易市场开放后,光伏电站可持续为公司创造碳汇收益。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价格上涨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以及电价下调、发电量、消纳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能源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机电”)在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泵”)部分厂房屋顶上投资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85MW的光伏发电站和装机容量为1.5MW/3MWh的储能电站,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000万元,并与工业泵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方式,所发电量以折扣电价形式由工业泵优先消纳,剩余部分上网。中友机电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收益。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吴友华、实际控制人吴友华、曾玉仙合计持有工业泵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工业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中友机电与工业泵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4、本次中友机电与工业泵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7583174X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明建
住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66号
成立日期:2005-06-29
注册资本:36362.105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泵、阀、滤油设备、铸铁件、通用零部件;制作销售广播塔、电视塔、通讯塔及塔基施工;泵测试服务;物业管理;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友华持有工业泵99.175%股权,曾玉仙持有工业泵0.825%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工业泵总资产262,249.46万元,净资产163,929.03万元;2024年1-6月,工业泵营业收入 59,284.70万元,净利润3,847.27万元。
经查询,工业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并网模式: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即乙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投资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站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将电站所发的电力优先供应甲方,剩余电力返送上公共电网,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各时段电价按基准电价的90%计算,根据工业泵实际使用电量据实计算应缴电费,并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末最后一天,甲乙双方共同抄录甲方当月用电量之电量记录。用电量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应付电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场地使用期限:项目场址租赁期限为20年,若租赁期限届满但项目运行服务期尚未届满,则项目场址租赁期限自动延长至项目运行服务期限届满之日,且相关租赁条件、电价折扣不变。甲方建筑屋顶使用权的出租,以分享本项目电价优惠的方式体现,不再另行收取项目场址租赁费,甲方确保乙方在项目场址租赁期内享有无瑕疵的租赁权(而非赠与或无偿使用)。
5、投资与收益: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 双方以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本项目节能效益,甲方通过购买电站绿色电力的折扣电价分享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乙方通过收取甲方支付的电费分享本项目的节能效益。甲方享有本项目涉及碳排放指标相关的所有权益;乙方享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电站建设的政策性补贴、奖励、扶持资金等相关权益。
6、违约责任: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光伏发电技术快速发展,开发大规模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是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实践。本次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闲置屋顶及空地等资源,在完成能效提升及节能降碳目标的同时,发挥中友机电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资金经验等优势,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电价结算符合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工业泵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中友机电与工业泵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能源管理合同;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6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56.5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安”)56.5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56.5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上述股份已完成交割,公司成为欧瑞安的控股股东,持有欧瑞安56.50%的股权。
持有欧瑞安36.9%股权的张媛,为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博重工”)的董事,与力博重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满山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力博重工55.41%的股权,并通过力博重工间接控制力博工业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博研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泰安英迪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对与上述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新增预计。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
■
注:欧瑞安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表中相关方即纳入关联人范围,故截止2024年10月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力博重工总资产289,683.01万元,净资产122,294.18万元;2024年1-6月,力博重工营业收入26,920.10万元,净利润865.3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日常销售、采购等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害有关各方利益或相互转移经济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运机集团”)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华集团”)、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投资”)、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泵”)、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09.31万元(不含税),主要包括在关联银行存款(含利息收入)、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吴友华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2024年10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述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欧瑞安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即纳入关联人范围,故截止2024年10月与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
注3: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为合并口径,具体包括力博重工、力博工业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博研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泰安英迪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三)截至2024年10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2024年1-10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述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欧瑞安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即纳入关联人范围,故截止2024年10月与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自贡银行总资产9,405,138.24万元,净资产575,766.05万元,营业收入114,777.77万元,净利润2,487.99万元。
(二)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友华集团总资产481,323.98万元,净资产192,123.35万元,营业收入23,703.87万元,净利润606.52万元。
(三)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华智投资总资产5,562.74万元,净资产993.8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63.28万元。
(四)四川省自贡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工业泵总资产262,249.46万元,净资产163,929.03万元,营业收入59,284.70万元,净利润3,847.27万元。
(五)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力博重工总资产289,683.01万元,净资产122,294.18万元,营业收入26,920.10万元,净利润865.3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大规格管带机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物料输送数据采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3.05亿元,其中“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自贡地区)投资总额19,000.00万元,“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唐山地区)投资总额11,5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唐山地区)和“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自贡地区)投资总额分别变更为4,000.00万元和26,500.00万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其实施方式。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由2,500.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4年3月结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数据尾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因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较长,此处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金额付款期间暂统计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该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款项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成本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公司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前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完毕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物料输送数据采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1,570.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外,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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