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1月10日12时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11月10日1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执行除特殊车辆外,杨凌示范区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
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提示:在未发布解除禁行通告前,禁行措施持续实施。
禁行区域
孟杨路一东环北路一东环南路一自贸大街一杨凌大道形成的环形区域内(不含以上道路)实施禁限行。
特殊车辆
(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经示范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示范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6)“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新鲜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有关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7)“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
(8)用于重大活动保障,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运营的执勤车辆。
来源:杨凌交警
编辑:雪云 责编: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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