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张钰苑
本报讯 昨天,从湖州市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吴兴区两年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届时,吴兴区原有的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也会同步过渡到全市政策性长护险制度。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81万,占人口总数的30%以上,老龄化程度位居全省第3位。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导致失能率不断提高,不少家庭面临无力承担失能人员长期照护的困境,如何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据了解,长护险是一种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性社会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行政区域都将纳入长护险制度保障范围,无论是市区职工,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参加了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都将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区域全覆盖、城乡无差别、年龄无差别。
同时,长护险的筹资机制是由用人单位、个人、医保基金以及财政共同分担,按自然年度筹集,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理念,并根据国家、省级政策相关规定和基金运行情况,每年由市医保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动态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长护险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护理服务项目有2大类共计75项,包含42项生活照料和33项医疗护理项目,可以根据失能人员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护理计划。与基本医保不同,长护险将主要用于保障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不包含医疗费用,并且,不论是享受机构护理还是居家护理,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都不是发放“现金福利”,而是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直接的专业化、规范化护理服务。
目前,全市失能评估工作已经在各区县陆续组织开展,有需求的参保人员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评估确定为重度失能等级的人员,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此外,已经通过失能等级评估、正在享受吴兴区长护试点保障待遇的重度失能人员,自明年1月1日起,直接过渡为全市政策性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按全市统一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已纳入吴兴区长护试点定点的护理服务机构,同步纳入全市政策性长护险定点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协议后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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