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公告编号:2024-042
900914 锦在线B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长乐路161号新锦江大酒店4楼白玉兰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铭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敏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锦海捷亚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议案2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元、李青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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