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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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宗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成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媛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宗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成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媛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宗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成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媛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战略、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形成的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杨国庆女士、吴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杨国庆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吴茜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7,234,703.6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352,721.84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89,037,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51,864.4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0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未来投资计划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战略、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形成的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小蓓女士、赵章华女士、黄玲女士、罗世蔚先生、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崔也光先生、王新先生、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崔也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国庆女士、吴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小蓓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同时兼任蔚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合肥蔚来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等;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小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章华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至今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员工、业务主管、副部长。
赵章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玲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4月至2023年1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业务主管、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部副部长;2023年1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
黄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罗世蔚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8月任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资深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罗世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杨宗铭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至2005年7月任颀邦科技先进封装研发中心副理;2005年8月至今历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构装整合部资深经理、构装测试处资深处长、制造中心协理、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合肥颀中封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宗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余成强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台湾大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辅导组襄理;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台湾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IPO/SPO副理;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台湾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专案组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合肥颀中封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余成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崔也光先生,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至1995年9月历任北京财贸学院会计教师、系副主任;1995年9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校长助理、会计学院院长、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任歌华有线(600037.SH)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崔也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新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历任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澳门立法会高级法律顾问;1995年6月至今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美利云(000815.SZ)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4年5月任汉得信息(300170.SZ)独立董事;现任王府井(600859.SH)、咸亨国际(605056.SH)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胡晓林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9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助理研究员、副教授;2007年5月至2023年2月任湖北百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灵动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京东方(000725.SZ)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阿诗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国庆女士,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22年1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法律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监事,并兼任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2年1月2024年5月,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部长,2024年5月至今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兼法务合规部部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杨国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茜女士,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吴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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